實體經濟面臨融資難、融資貴時投告無門,車貸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國家層面代言人。國務院很為實體經濟融資難、融資貴著急,但總感覺宏觀金融政策落地難,地方政府也為實體經濟融資難、融資貴殫精竭慮,但銀行不掃地方政府管理,車貸協調力度有限。造成融資難、融資貴的重要原因是金融服務供給不足,非法集資盛行的根源也在於正規的金融服務發展不足。而要解決金融服務供給不足這個根本問題,車貸迫切需要國家明確對金融業發展負責的部門。銀監會的功能決定了它不可能解放思想,車貸放開手腳去抓金融業發展。企業必須先還本付息,再重新續貸。一方面是企業難以為繼,流動性接近乾涸;另一方面,銀行要求企業先還清上次借款再重新續貸,車貸有借有還,再借不難。問題在於企業資金流緊張,如何實現先還款再借款?於是,一些民營企業從社會融資機構借入短期、高成本的過橋資金,或者乾脆借入民間高利貸;而不少國企,車貸特別是大型國企對此要求則一籌莫展。大多數的企業不是產業和企業出了問題,而是由於市場萎縮低迷,造成了流動性困難,銀行經過研究並判定,應該繼續給予續貸支持。對於這種情況,如果繼續簡單堅持必須先還後續,那不是作繭自縛嗎?